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生产小吃食品岗位;分拣小零食岗位;库维员岗位;拉叉车岗位。
岗位要求:1. 年龄在指定范围内(如生产小吃食品岗位为18-45岁);2. 工作态度端正,遵守工作规定(如上班不能穿拖鞋、短裤,需佩戴马甲线,不可带手机等);3. 需要跨年员工,能接受春节期间放假后迅速复工。
薪资待遇:1. 生产小吃食品岗位:合作单价为22元/小时,纯包吃住,夜补10元/晚。2. 分拣小零食岗位:日结合作单价为19元/小时,工资次日17点前发放,长白班,工作时间为8点-17点或到忙时为止,包吃中餐。需要住宿需提前报备(费用为每天十元)。注:岗位薪资可能存在工时变化,具体需按照招聘方的要求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详情建议咨询招聘方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