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招店员、副店长、小时工;要求店员:有销售能力,工作时间:7:30-17:30,月休4天,有工作餐,可缴纳保险,副店长:有做菜经验,工作时间:8:30-18:30,月休4天,有工作餐
面议
岗位名称:店员、副店长、小时工;
岗位要求:店员:1. 有销售能力;2. 工作时间:7:30-17:30;3. 月休4天,有工作餐,可缴纳保险。副店长:1. 有做菜经验;2. 工作时间:8:30-18:30;3. 月休4天,有工作餐,可缴纳保险。小时工:1. 有服从能力;2. 工作时间:10:00-13:00;3. 按小时计算薪资,薪资范围:18-25元/小时。
薪资待遇:店员薪资4000-6000;副店长薪资4500-7000;小时工薪资18-25元/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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